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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亢农场宣传及信息工作意见

龙亢农场宣传及信息工作意见

发布日期:2004-04-29 浏览次数:2394

各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我场宣传及信息工作水平,促进全场 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健康协调发展,营 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,经研究制订本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“三个代 表”重要思想为指针,贯彻落实全省农垦工作会议 和农场职代会精神,按照宣传工作“三贴近”的原 则,紧紧围绕农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,突出重点, 狠抓落实,加大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力度,把职工 群众的思想统一到“加快发展、企业增效、职工增 收”这一工作目标上来,推动我场宣传及信息工作 全面进步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围绕中心做好宣传工作
根据垦集秘〔2004〕28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场实 际,今年我场宣传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 作:
一要宣传贯彻好十六大、十六届三中全会,中央一 号文件和省委八号文件精神,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 识、转变职工思想观念,着力宣传好农业产业化建 设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典型事迹。
二要深入宣传场八届四次职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 况,为农场改革发展推波助澜。
三要做好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全过程的宣传。
四要加大产业龙头企业的宣传力度,打响品牌,树 立形象。
五要做好小城镇开发建设及社区建设的宣传,结合 我场申报省级文明小城镇创建工作,深入进行宣传 发动和客观报道,为创建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舆论 监督。
六要做好个私经济发展情况的宣传,选树典型,引 导职工转变就业观念。
七要做好精神文明及安徽农垦集团建设方面的宣传。
八要做好企业管理年活动的宣传,报道好预算、资 产、项目管理的经验作法。
(二)加强信息工程建设
安徽农垦信息网是系统内部的“电子报”。安徽农 垦信息网(bgs@ntqqp.com)创办以来受到系统上 下的共同关注。各单位及职能部门要提高对信息工 作和信息技术快捷高效作用的认识,有电脑的单位 要利用好电子信息设备,及时准确地向农垦信息网 传送各类消息。
(三)加强队伍建设
按照“政治强、业务精、纪律严、作风正”的总体 要求,调整充实、配备通讯员队伍,努力培养一批 高素质的宣传信息工作骨干。
增强通讯员的学习意识和奉献精神,加强业务培训 工作,强化作风建设,深入实际,深入群众、深入 生活,挖掘新闻,捕捉亮点,为农场发展贡献力 量。
三、具体措施
1、办好一报(《龙腾报》)、一台(电视台)、一 栏(宣传栏)、两站(广播站、网站),充分发挥 现有宣传、信息设备功能,多层面、全方位做好宣 传信息工作。
2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,对宣传信息工作实行量化目 标考核。今年继续开展“十佳通讯员”和宣传工作 先进单位评选活动,开展“农场好新闻”、摄影比 赛和“进入新世纪的龙亢农场”征文等活动。
获全省农垦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奖给场宣传部门 500元;获全省农垦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奖给 400元;获“农垦好新闻奖”奖给获奖者:200-300 元。
3、进一步拓宽用稿范围,鼓励和使用生活类、文学 类稿件,增加新闻、生活类摄影安徽农垦集团及书画安徽农垦集团使 用量,丰富场《龙腾报》、电视台及广播用稿内 容。鼓励职工群众提供新闻线索。
4、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内容要求实事求是,健康新 颖,建立单位领导审稿制度,严禁失实报道。
四、几点要求
场将把各单位宣传信息工作量化考核完成情况纳入 单位及相关干部的考核内容,成绩好坏与单位和个 人评优挂钩。各单位、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宣传信 息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,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计 划,努力提高宣传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各 单位要结合实际,建立内部宣传奖励机制,鼓励和 支持通讯员多写稿、写好稿,努力推动我场宣传信 息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附件1:《对内宣传稿酬及对外宣传奖励标准》
附件2:《通讯报道员量化目标考核办法》
附件3:《2004年场聘通讯员内宣、外宣量化指标一 览表》

二○○四年四月十六日

附件1:+
对内宣传稿酬及对外宣传奖励标准

一、对内宣传稿酬标准
1、《龙腾报》头条10元/篇;图片5元/篇。
2、通讯、消息等体裁的稿件200字以上的3元/篇, 一般性稿件2元/篇(条);简讯1元/篇(条)。
二、对外宣传奖励标准
1、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求是》、中央电视台、中央 人民广播电台用稿500元/篇;
2、在《经济日报》、《工人日报》、《农民日 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半月 谈》、《党建文汇》用稿150元/篇;
3、在其它国家级刊物及《安徽日报》、省电视台、 省广播电台、《江淮》、《江淮风纪》用稿30元/ 篇,其它省级报刊15元/篇;
4、《蚌埠日报》、电视台用稿15元/篇,其他用稿 10元/篇;
5、安徽农垦信息网及其他网站用稿10元/篇。
三、有关规定
1、上述标准仅限场内人员撰写的农场消息、新闻 等。
2、文学稿件及专业性论文不予奖励。
3、场专职宣传人员在全场对外宣传完成集团公司下 达任务指标后,本人对外用稿需达到总任务的三分 之一后,方可享受对外报道奖励标准,对内不予享 受。
4、上述标准从二○○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。
+
附件2:

通讯报道员量化目标考核办法
为进一步调动各级领导和广大通讯员的工作积极 性,表彰奖励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 人,促进宣传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特制订本办 法。
一、“十佳通讯员”评比办法
1、完成每月两篇投稿指标,加24分;
2、场用稿:《龙腾之声》头条10分;图片及200字 以上的稿件5分;200字以内稿件、广播稿、文学稿4 分;简讯、摘文2分;
3、对外用稿:在“奖励标准”第二项第1条用稿25 分/篇(条);在“奖励标准”第二项第2条用稿20 分/篇(条);在“奖励标准”第二项第3条用稿15 分/篇(条);在“奖励标准”第二项第4条用稿10 分/篇(条);在“奖励标准”第二项第5条用稿5 分/篇(条)。
4、根据通讯员量化考核得分高低排出名次,评出 “十佳通讯员”。
二、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办法
按各单位通讯员年度得分总和的高低评出先进单 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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